為保障國民安全并合理化產業負擔,韓國環境部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發布的《韓國化學物質注冊與評估法案》(K-REACH)修訂案中,提出將有毒物質管理體系根據有害性細分為“人體急性有害物質、人體慢性有害物質、生態有害物質”(以下簡稱“人體等有害物質”)三類,并實施差異化管理。該修訂將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正式實行。
一、有毒物質細分定義與判定基準

隨著實施日期臨近,韓國化學物質安全院在 7 月 8 日的最新有毒物質指定公示中,首次采用新類型用詞,并公布了當前被指定為人體等有害物質的詳細目錄。
二、混合物管理變化
??混合物中同一物質含量不同,可能導致該混合物歸屬不同的有害類別。
??目錄詳細列出了混合物中各物質達到不同有害類別所對應的含量標準。
示例:
硝基苯(Nitrobenzene, CAS No.98-95-3)在舊標準下,混合物含量 ≥0.3% 即視為有毒物質。新規下:
含量 ≥0.3%:混合物視為具有人體慢性有害性。
含量 ≥25%:混合物同時視為具有人體急性有害性。
三、實施時間節點
??除苯(CAS No.71-43-2)的特定情況外,附表中所有物質的指定類別應用均于 2025 年 8 月 7 日起正式實行。
??苯含量在 0.1%~1% 的混合物,其有害類別指定及實行日為 2027 年 8 月 7 日。
四、企業合規義務
??根據 K-REACH 第 29 條,轉讓已完成注冊/申報的物質、注冊緩沖期內有害物質(含原“有毒物質”即現“人體等有害性物質”)、有害性未確認物質的企業,必須向受讓方提供物質安全信息資料(25號文件、26號文件、MSDS等)。
??因本次物質指定類別變化,企業傳遞的安全信息相關內容也需更新。
??企業須在 2026 年 7 月 1 日之前,將更新后的物質安全信息資料提供給受讓方。
五、寫在最后
本次改革使企業能夠掌握更精確的物質有害類別信息,進行更精準的風險評估,并有助于通過差異化管理提升市場反應能力,更靈活地應對客戶要求和法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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