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
| 文件號 | 環辦氣候函〔2025〕491號 | 制發日期 | 2025-12-23 |
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鼓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自愿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規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們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CCER—01—004—V01)》《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CCER—11—001—V01)》(以下簡稱《方法學》)?,F予以發布,并就做好《方法學》貫徹執行通知如下。
一、堅持誠信和自愿原則,引導動員社會減排。各地方生態環境、能源等主管部門應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電氣設備六氟化硫回收和凈化項目積極參與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并獲得減排量收益。鼓勵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結合輸氫管道建設與天然氣管網優化布局提升減排效益與資源配置效率,推動制氫與管道輸氫協同發展。指導有關項目業主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對項目唯一性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諾,并加強能力建設。
二、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公眾和媒體監督。指導有關項目業主按照《方法學》要求將項目監測數據與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聯網。項目監測數據及時與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共享。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上述數據。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項目規范實施。省級、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能源等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已登記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與核證自愿減排量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受理對本行政區域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提出的公眾舉報,查處違法行為,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張藝苑、侯冠羽
電話:(010)65645679
(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機構)譚人華、苗偉杰
電話:(010)82268489
(三)生態環境部信息中心(管理平臺)吳海東、沈振
電話:(010)84665799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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